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利用泰达币(USDT)实施的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,主犯张某因诈骗罪、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,违法所得泰达币及折合资金予以追缴,该判决书不仅明确了数字货币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,也为虚拟资产诈骗案件的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。
判决书显示,2021年至2022年间,张某伙同他人搭建虚假投资平台,以“高息回报、USDT快捷交
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泰达币的匿名性和跨境交易特点,实施电信网络诈骗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且数额特别巨大;为掩饰犯罪所得,通过多个“跑分平台”将泰达币兑换成比特币、现金等,构成洗钱罪,应数罪并罚,判决书特别指出,泰达币作为主流稳定币,虽与美元挂钩,但其交易具有去中心化、匿名性特征,易被犯罪分子利用,但虚拟资产的“技术外衣”不能改变犯罪的本质,司法机关可通过区块链追溯、资金流向分析等方式固定证据。
此案的判决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数字货币犯罪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也警示公众:虚拟货币投资需通过正规渠道,警惕“高息诱惑”,切勿轻信“场外交易”“代操盘”等说辞,避免落入诈骗陷阱,该案为完善数字货币监管、打击新型网络犯罪提供了司法实践样本,推动行业在规范中健康发展。
本文转载自互联网,具体来源未知,或在文章中已说明来源,若有权利人发现,请联系我们更正。本站尊重原创,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,请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如有关于文章内容的疑问或投诉,请及时联系我们。我们转载此文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同时也希望找到原作者,感谢各位读者的支持!